小弟想請問一下 因為之前申請的公費複檢通過了 原本申請的病名是十字韌帶損傷 下星期要去複檢 我在7月底時做了關節鏡 手術後醫生和我說是皺壁症候群 他幫我清除了一些碎片組織 也提到我裡面有軟骨頭增生 可能是之前車禍撞到受傷的影響 醫生告訴我韌帶是沒有受傷的 那我去複檢的時候 有需要主動告知我有動過關節鏡嗎 複檢的醫院和開關節鏡的醫院都是同一家 因為聽說好像只要一年內有手術過 就一定是"難以判定體位" 沒有修補到半月軟骨和韌帶的關節鏡手術也算嗎 這樣就得要等一年才能再複檢 如果真的是這樣 那我可以申請明年的替代役嗎? 不然多這一年的時間就只能拿來復建了吧 順便問一下 開完關節鏡膝蓋要多久才能正常彎曲和蹲下啊 開完快一個月了 膝蓋還是不太能蹲 每次一站起來膝蓋感覺就有一塊東西卡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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