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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國防役,因為某些因素回役,現在下部隊已經三個月了 。 在部隊裡我常常會因為搬東西而造成臀部和腰部受傷,後來我才知 道原來我本身有青蛙腿(彈響腿)的毛病。所以我就向軍中的醫官說 明我的問題請他開轉診單讓我出去803檢查。 到803後我去掛了骨科,我跟醫生講說我有青蛙腿方面的問題(也跟 醫生講說我在軍中常常受傷的事),醫生於是開了一張“診斷證明單“ 和一張小紙(裡面寫著“因病停役“要準備的資料)給我。他叫我把小 紙裡面的資料準備齊全後去掛要“因病停役“複檢的門診。 我現在的問題是,醫生開給我的是“診斷證明單“就是免技測的那種 單子,重點是除了照X光(X光片他看完後他說很正常=_=)外他並沒有 作任何檢查, 所以也沒開所謂的“診斷證明書“給我。我是有請他開 “診斷證明書“給我,但是他卻說只要拿那張證明單就可以了,不過 我的證明單上面只寫著“彈響腿複檢“也沒寫詳細的病情和診斷結果 ,我爬文後看到大家拿的都是“診斷證明書“達到停役的標準後才去 辦因病停役。我回連隊後跟輔導長告知我的情形後也拿了那張“證明 單“給他,可是他說要辦因病停役的話需要醫生開的“診斷證明書“ 才可以辦。 當時真的讓我錯扼了,於是我又找個時間去轉診。跟醫生講說連隊需 要醫生開的診斷證明書才能辦“因病停役“的流程。我也要求醫生替 我作檢查開診斷證明書給我,可是他卻說不用,只需要證明單就可以 辦理了於是就又把我打發走了。 兵役複檢和因病停役這兩個的流程不一樣嗎?我想要的是請醫生幫我 檢查看有沒有達到停役的標準然後去辦理因病停役。兵役複檢這是要 作什麼呢?能否有大大能回答我。 另外,我是不是需要再重新去面診,換另一個醫生幫我重新作檢查開 診斷證明書給我呢?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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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ang
2007-10-1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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