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頁

   今天是: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您現在位於: 首頁 → 兵役論壇 → [討論]關於停役免回役12...

[討論]關於停役免回役120天的計算方式|

作者:hcynomo|積分:13|金幣:5元| 註冊:2007-08-20 發表: 2007-11-11 21:20
贊助商連結

想請問板上的前輩,關於停役後,如果軍中服役超過120天,若改判為替代役體位可免回役的這項規定中,他指的120天是只要有當過兵的天數都算嗎?因為一般大多是從入伍第一天開始算,而小弟因為之前服國防訓儲役,先去關西受預備士官教育(也就是所謂的預士訓)12周共84天,而之後放棄國防訓儲回役去當兵又當了66天後因病停役成功,如果合併計算是共150天超過120天,是這樣算嗎?是否只要有當過兵的時間都可以算?
另外我的停役令上的入營時間卻是我今年回役的時間(8/27)停役時間為今年的11/1日,共計66天,可是下方有個補服現役時間卻為9月2日,打電話問部隊的人官他是說他根據兵籍資料袋內的資料所填寫,役期14個月扣掉我當過的役期所得到的剩下9月又兩天的役期,代表我已經服役了5個月左右的兵,那是不是就可以符合服役超過120天,停役後免予回役這個條件了呢?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11月11日 21時21分10秒 編輯過]


Facebook討論
GII 2007-11-11 22:35
這個問題剛好是我幾個禮拜前才詢問過兩個縣市的兵役局,他們只說一般計算是從新訓第一天算起至停役生效當天,但有預士或預官情況,兩個兵役局都說不確定,說要實際有這種情況他們才能去詢問內政部,所以我也不知道.....
建議你直接打電話到內政部役政署去詢問看看,因為替代役免予回役是送內政部役政署審核,問他們應該是最正確的了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11月11日 22時36分18秒 編輯過]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網站

小兵站長提醒:發文時請注意務必遵守版規規定,不得發表有關於違返版規的任何言論!!

hcynomo 2007-11-12 15:41
[quote]以下是引用 GII 在 2007/11/11 下午 10:35:21 的發言:
這個問題剛好是我幾個禮拜前才詢問過兩個縣市的兵役局,他們只說一般計算是從新訓第一天算起至停役生效當天,但有預士或預官情況,兩個兵役局都說不確定,說要實際有這種情況他們才能去詢問內政部,所以我也不知道.....
 建議你直接打電話到內政部役政署去詢問看看,因為替代役免予回役是送內政部役政署審核,問他們應該是最正確的了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11月11日 22時36分18秒 編輯過]

[/quote]這個我今天早上打去役政署問過了,他們說要再開會看看,不過他們有提到,由於我停役時是下士停役,他們替代役沒有是下士,都是兵,所以他們也不知道要怎樣處理這個下士身分,

另外我有詢問大安區兵役科,其留言如下
留言者: 小佑 於2007/11/10 下午 04:17:46留言    
 
內容: 大安區公所兵役課您好
我看到一篇在11/1號詢問120天的兵役問題,我想深入請教一下,我本身是服國防訊儲役,去年10/23號入伍在關西接受訓練12周(84天),也有拿到預士的適任證書,而在今年8月放棄國防訓儲回役到軍中服役了66天而因病停役,那請教是否也可以合併計算(84+66=150),符合服役超過120天停役後免予回役這項規定?
 
 
兵役課  回覆  2007/11/12下午 03:40:33回覆內容如下: 
小佑先生您好:
您所看到一篇在11/1號詢問120天的兵役問題,其回覆最後1句有筆誤,應為「只要再服70天兵役後因病停役,即可免予回役了」〈不好意思,當時頭腦有點混亂〉。您的問題一樣,您只要再服36天兵役後因病停役,即可免予回役了〈國防訓儲役的84天可併計〉。所以您的情形不會再回役了。後續由後備指揮部改判體位,也許會通知您複檢後再改判體位,也許直接就改判體位了,屆時您會收到後備指揮部的體位判定結果通知書,然後後備指揮部會將您的依體位核發之退伍令或補充兵證書或免役證書函送區公所,再由區公所以公文通知您來簽收證書。若您仍有疑義,請電23511711分機8313劉小姐洽詢。
大安區公所兵役課敬覆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11月12日 16時00分59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11月12日 16時21分23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11月12日 16時32分00秒 編輯過]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網站

小兵站長提醒:發文時請注意務必遵守版規規定,不得發表有關於違返版規的任何言論!!

GII 2007-11-12 17:28
恩,大安區應該是你的戶籍地吧,他們應該是有處理過類似案例才會這樣回答你,所以應該是也有併計吧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網站

小兵站長提醒:發文時請注意務必遵守版規規定,不得發表有關於違返版規的任何言論!!

hcynomo 2007-11-12 19:58
以下是引用 GII 在 2007/11/12 下午 05:28:19 的發言:
恩,大安區應該是你的戶籍地吧,他們應該是有處理過類似案例才會這樣回答你,所以應該是也有併計吧

大安區不是我的戶籍地,我戶籍地在新店,新店的兵役科沒有可以詢問的網站,剛好看到大安區有,詢問那邊的兵役科,至於新店這邊我之前返鄉報到的時候他是有說反正我不管替甲替乙,我當超過120天了就不用在服替代役,
我想請教一下,像當後備司令部那邊判定為替代役後,接下來是把我的兵籍資料袋轉移給內政部役政署那邊去核定我是否當超過120天,還是移轉到各縣市的兵役課去處理?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網站

小兵站長提醒:發文時請注意務必遵守版規規定,不得發表有關於違返版規的任何言論!!

GII 2007-11-13 16:23
是先移轉到各縣市的兵役課去處理,先由鄉鎮市公所製表初核,再送縣市政府複核後再送主管機關審核(內政部役政署)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網站

小兵站長提醒:發文時請注意務必遵守版規規定,不得發表有關於違返版規的任何言論!!

mygod2159 2008-01-05 10:37
你好阿
你在大安區公所看到那篇11/1號的回覆是我問的
那你目前處理的情形是順利停役退伍免回役了媽???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網站

小兵站長提醒:發文時請注意務必遵守版規規定,不得發表有關於違返版規的任何言論!!

廣告
廣告
www.mmstop.net 關於我們|聯絡站長 |常見Q&A |PA電動 |超口愛小遊戲 |入伍指南~為愛站崗~軍旅生涯由這裡開始....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