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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幼就有氣喘 但進入大學後就很少發作 自我入伍到現在也快5個月了 因為最近天氣寒冷再加上部隊的操練 我常會在早晨時覺得呼吸困難 於是我到國軍的松山醫院掛門診 照了X光也做了肺功能檢查 我看到醫生給我診斷是氣喘併急性發作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氣喘發作? 肺功能的檢查FEV1%F是66% 醫生有跟我說肺功能不好但沒說有輕微的阻礙 因為是第一次看診我沒有跟他說我要停役的事 怕他態度馬上變差 而且我也忘了跟他要診斷書不知道有沒有關西 想請問板上的大大我這樣的狀況有達到停役的標準嗎? 還是一定要有2次的氣喘發作證明才可以! 先謝謝各位大大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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