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在這發表了..可是主題卻跑到 阿兵妹區 ???????嗚嗚...怎ㄇ會這樣 ?????? 只好在發表一次了 ^^ 我72年次的..體檢前我有去""台北市立和平醫院""做檢查 有照心臟超音波 檢查出有 ""二尖瓣脫垂"" 做心電圖 沒檢查出心律不整..不過做攜帶式24H心電圖 就有檢查出輕微 心律不整 ---以上檢查結果 有請醫生開給我兵役證明 !  證明內容寫 有 ""二尖瓣脫垂"" & ""輕度心律不整""--- 8月29日 去板橋市立醫院做體檢 ! 體檢完要我下午在過去複檢 照心臟超音波 一直到今天 10月9日終於有結果了 .. 他說我是常備兵 乙等體位  請問我真的沒有當替代役的資格嗎 ? ><...還是可以申請 ? 附圖 http://www.24h.idv.tw/123.jpg 之前替代役有新草案出爐 就是有分甲等乙等 .. 乙等只要當12天 !! 請問這已經開始正式實施了嗎 ? 看了前面一些人的問題 我看到可以申請 ""免技測證明"" 請問那我有這資格申請嗎 ? 還有 ""免技測證明""是什麼意思 ? 不用出操嗎 ? 哇~~不好意思@@ 問了一大堆問題 !! 希望可以回答我嚕 [本貼已被 candy 于 2004/1/7 上午 01:46:44 修改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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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1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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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
2004-01-0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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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武
2004-01-0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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