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正常程序,做體檢->收到兵單->去當兵。 小弟的有兩個問題想請教 1. 收到兵單後,在哪個時間點之前,可以向區公所申請複檢? 是不是在兵單註明的入伍日期前都可以申請? 2. 小弟可能有扁平足及確定有僵直性脊椎炎兩項病,那我可不可以先申請扁平足的複檢後,再申請僵直性脊椎炎複檢? 或是要做成一次申請,統統做完?  感謝。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5月05日 01時12分05秒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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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bing
2011-05-0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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