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好: 先說說我的情況.小弟本身有氣喘.在今年一月有兩次急性發作去了板橋縣立醫院急診. 一次只吸藥(會噴白煙的)好了就離開.第二次醫生建議住院    但因為工作關係跟醫生說不行住院   也是吸完就離開.後來去了門診安排我做檢查   氣喘激發測驗是證明有氣喘的  但肺功能正常 . 後來有請醫生幫我開診斷證明書內容如下: 診斷:   氣喘併急性發作.過敏性鼻炎 醫師囑言:病人因氣喘併急性發作於民國100年1月2日及100年1月30日於本院急診就診. 100年1月2日"急診就診理學檢查為瀰漫性喘鳴聲".民國100年2月9日.2月23及3月5日於本院門診就診. 2月9日廢功能檢查流量容積檢查正常.支氣喘擴張反應陽性. 接著在新訓時出去轉診也發作.剛好在桃園國軍總醫院就去急診. 新訓期間在桃園國軍總醫院有兩次急性發作並急診的發作紀錄. 當時沒驗退是因為以為下部隊會比較好.所以只請求醫生幫我開免技測.醫生也開了. 後來下部隊後發作頻率比以前高.只是都小喘.雖然隨身有帶吸的藥但擔心突然大喘壓不住怎麼辦. 因此想要辦因病停役. 於是又跑回桃園國軍總醫院作檢查及開證明.做了抽血.肺功能跟X光.結果肺功能正常 醫生說因病停役不是他負責(後來爬文已了解)  還是請醫生開診斷證明書 桃園國軍總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內容如下: 病名:氣喘 醫師囑言:病人曾因"氣喘發作"於100-1-2    100-1-30兩次於新北市聯合醫院急診就診. 100-3-9及100-3-11本院急診求診."建議變更體位" 請問各位大大這樣送去辦   會不會成功?? 問題來了: 1.因病停役標準有兩項 第一項發作紀錄我已經有了.但是我沒有達到輕度肺功能障礙 2.國軍醫院已申請急診.門診及檢查報告的病歷.已影印好可去拿   請問因病停役需要這個嗎?? 可以只用第一項最近一年及現役期間有發作2次以上辦理:因病停役"嗎??(不是免疫唷) 因為第二項輕度肺功能障礙我沒有達到 之前有把國軍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交給單位參一.但他說診斷書上只有寫建議變更體位.沒有寫比如"停役"之類字眼. 且我只有發作紀錄.肺功能檢查為正常.他叫我東西準備好了並評估過的機率大在拿給他. 我沒想過逃避兵役只想能不能轉替代役.在裡面真的滿折磨的.人少晚上要站夜哨是正常.但只要有小發作就等於不用睡了. 其他也不定時發作.不敢因為小喘就跟長官說.因為我們單位人少大家都忙人力吃緊.也怕小喘報的太頻繁 而招來異樣的眼光或以為我裝死. 謝謝看完的大大.文章很冗長.小弟很誠心請各位學長大大幫幫忙!!  三天後要回部隊了.. 感謝各位!!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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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mingblo
2011-05-26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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