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在新訓時驗退到改判體位要等3個月到半年的時間,如果判為免役就沒差,如果判為替代役體位從申請到服役又要等上至少半年到1年,那這段時間實在是作啥都不是,早知道就乾脆去當一當算了...那如果是在部隊中以扁平足通過辦理因病停役,而且已經當了快一年的話,是不是比較好??那還需要複檢嘛??還需要再被抓回去服役嘛??停役後的身分是啥??對於找工作會不會有影響?? 畢竟能比1年8個月的時間早一點脫離那裡也好吧!! 請前輩們幫小弟我解答一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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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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