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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一個問題,我於8月10日有在高雄榮總門診檢驗過血紅素值,為13.4,但過了幾天後到檢驗所自行檢驗時,血紅素有降低,所以我就申請自費複檢,是排在8月24日檢查,這兩次檢查是同一個醫生,可是複檢當天, 他竟然對我說,不管我血紅素當天驗出來是多少,他都必需取高值,也就是說,就算當天我驗出來低於13.4, 他也會將兵議診斷書上寫上13.4~~~~今天收到診斷書了,那個醫生真的寫13.4,也就是說,他把我門診的數據拿來當做兵役診斷書用,我覺得很奇怪,因為當天他也有給我做全套血液檢查和電泳檢查,是不是不管如何,都要以複檢當天驗出來的數據為準~~~要是可以寫門診數據,那是不是找槍手來門診幫我抽血不就好了??? 請問各位,這個情況我該怎麼辦?  訴願有用嗎?  要如何訴願?   因為我幾乎可以確定我當天血紅素的數據有低於12.9~~ P.S.我不只去一家檢驗所驗過,所以數值我能確定有在範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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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4-10-1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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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戰士001
2004-10-13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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