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瀏覽一些舊文章時候,發現阿凱兄貼的: 舊的: 丙等:慢性肝炎或肝硬化經組織切片證實者。 現在的: 免役體位:肝功能試驗異常且經組織切片證實為慢性肝炎者。 我是69年次的,我適用於舊版嗎? 而且我是E抗原陽性的B型肝炎 若是這樣,是否不用理會肝指數了?因為我今日打電話去醫勤組, 他說我的函文已經審核完畢,正在發文到總部..好像真的可以過@@? ========================================= 還有一篇文章: 文章如下 T2 fox2: 這是我最後一次公開說明B肝帶原複檢的方法。 B肝帶原的的確確不用當兵,但是不是靠驗GPT、GOT。 先說小弟我的狀況。自小弟我高中得知有B肝之後, 經常定期檢查,GOT、GPT從未高過正常值, 這次兵役複檢甚至低到只有20出頭。 但是我當然不是拿這個檢驗值去申請複檢。 經由我念醫的好友指點,我去作了肝穿刺的生化檢驗。 情況是這樣的,兵役體檢表中並無明文規定B肝可以不用當兵, 但是只要你能證實你的肝在發炎狀態,就可以不用當。 我的醫生朋友跟我說,只要是肝病毒帶原, 肝多少都會有發炎狀況。所以,等於是間接表示B肝帶原不用當兵。 各位瞭解了嗎?就是說你以適當的方法證明肝發炎即可。 而這個方法就是肝穿刺,完全合法且不傷身。 各位可以去調查醫學院學生,他們沒有半個B肝帶原去當兵的。 肝穿刺就是將一根長針刺進腹部直接取肝細胞作生化檢驗, 需要局部麻醉,及半天(6小時)的休養期, 只要跟醫生說明為了兵役體檢要作肝穿刺, 醫生多半不會拒絕,因為他們習以為常了。 最好去大醫院如台大長庚掛內科門診,醫生會幫你安排。 等檢驗結果出來,報告上會分成幾項,如發炎、纖維化傾向等等, 如果發炎這項不是negative(未發炎),你九成不用當了。 請醫師開好兵役用診斷證明,上面至少要有『緩慢持續性肝發炎』的診斷, 拿去區公所的兵役科申請複檢,接下來就是等候複檢通知,複檢完等結果了。 申請複檢不會超過兩星期,但是等結果就好很久了,我等了三個月。 跟各位說,我的GOT、GPT在三總驗仍然是20左右, 肝穿刺報告發炎狀況是mild,就是極輕微,仍然被列為丙等體位。  而我的診斷證明書上面也寫著"『緩慢持續性肝發炎』",並且加上穿刺6次 產生腹痛, 越來越混淆了.. 到底是需要"肝功能試驗異常且經組織切片證實 為慢性肝炎者"這個嗎@@?  煩請知道的前輩,看一下..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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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I
2006-02-24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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